专业谈矿
2025年8月29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告。
《办法》共三十一条,强调贯彻落实“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优化调整、质量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依法实行严格保护。同时,将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作为重点,在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整体稳定,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以整合调整、集中连片、提高质量为目标导向,明确了允许优化调整的情形、程序和规则,兼顾耕地保护的刚性和农业生产的灵活性。
一是确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办法》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明确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优先划入储备区的主要包括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且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等6种情形。同时,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定期评估并合理确定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机制。《办法》规定了允许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情形,并明确了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
明确优化调整原则,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坚持整体稳定,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优化调整并落实补划,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
明确优化调整情形,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等地方反映迫切、有利于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的情形需求。同时,在保护任务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各地每年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体检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正向优化,将其中划定不合理地块、难以长期稳定利用地块等及时调出,将优质耕地等及时调入。
规范调整补划要求,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当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个别确实无法在县域范围内落实补划的,按各省规定做好统筹。涉及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评估调整的,将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作为重要参考,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耕地超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比例的,才能启动调整。
建立优化调整程序,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拟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备案)后,报自然资源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三是完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规则。《办法》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管理实践需求,对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点建设项目范围作出了细化,以保障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
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经国务院批准确需就地建设的遗址保护项目;按程序纳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重大项目清单的用地项目,纳入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同时,针对矿业用地的需求,规定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的战略性矿产,以及地热、矿泉水等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的非战略性矿产,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设立矿业权。此外,针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承担战略任务的重要功能平台、重大生态建设项目,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的重大居民迁建工程等,需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拟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按照有关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纠错机制。《办法》明确,因技术误差等原因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涉及补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在年度评估中统筹落实。
值得注意,《办法》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建立了“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
“优进”:将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且质量高的优质耕地等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储备区。
“劣出”:允许将零星破碎、质量不高、位于生态脆弱区不宜耕种以及因灾毁无法修复等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在确保补划数量质量的前提下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这有助于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整体质量提升和集中连片。
面对新规,矿业企业应当强化合规意识与底线思维,深入学习《办法》及地方细则,摒弃侥幸心理,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不可逾越的红线;矿业企业应重新评估既有项目风险,如果已有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应尽快对照《办法》相关规定跟矿企自身的项目进行比照,属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的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等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的非战略性矿产,应确保开采活动不会造成农田损毁。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经设立的非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允许在原矿业权范围内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已取得探矿权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允许在落实保护性开采措施前提下,采取井下方式开采。无法满足前述条件的矿业企业,需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后续出台的退出、补偿或处置方案,做好评估和应对准备。
总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对矿业行业而言,意味着更严格的约束、更高的合规成本,以及更迫切的转型压力。它传递了国家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矿业企业必须积极应对,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度融入发展战略,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转型,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矿业动态
一、紫金矿业豪赚233亿,洛阳钼业净利润创新高!
8月26日,紫金矿业发布2025年半年报,今年上半年主营产品中,实现矿产铜57万吨,同比增长超9%,矿产金同比增长16%至41吨。得益于主营矿产品量价齐升,紫金矿业主要业绩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成为全球头部金属矿企效益增长最快的企业之一:实现营收1677亿元、归母净利润2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5%、54.4%。
8月22日晚间,洛阳钼业2025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洛阳钼业实现营收947.73亿元,同比下滑7.83%。主要因贸易业务板块收入下滑所致。但其净利润却再创同期历史新高,为86.71亿元,同比增长60.07%。
今年以来,洛阳钼业主营产品铜、钴、钼等金属价格联袂上行。受益于行情走高,洛阳钼业今年上半年的铜、钴、钼毛利率分别增加了1.27、19.66、4.45个百分点。上半年公司产钴6.11万吨,钴矿山端营收57.28亿元,同比增长31.94%。依托此前收购的刚果(金)TFM、KFM 两大世界级项目,公司上半年产铜35.36万吨,同比增长12.68%。
8月27日,山东黄金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黄金产量及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其中,矿产金产量24.71吨,自产金销量23.60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66亿元,同比增长2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8亿元,同比增长102.98%。
来源:矿业汇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对稀土开采(含稀土矿产品等)和对通过开采、进口以及加工其他矿物所得的各类稀土矿产品(含独居石精矿)的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
稀土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
除依据前款确定的企业外,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
稀土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
稀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稀土产品流向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的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来源:自然资源部
三、为超大城市复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提供方案——天津地勘院攻克“复杂环境下深基坑地铁保护设计施工关键技术”
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持续增长,地下空间结构日益复杂,紧邻运营地铁的深基坑工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保障地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地下空间的高效拓建?这一命题成为新时代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关键课题。作为深耕岩土工程领域多年的技术团队,天津地勘院依托丰富工程实践经验与持续的科技创新成果,攻克“复杂环境下深基坑地铁保护设计施工关键技术”,形成了一套覆盖设计、施工、监测全周期的技术体系,为超大城市复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提供了“地勘方案”。
来源: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