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谈矿
探矿权保留,是指在探矿权有效期届满前,探矿权人因需要进一步工作而暂时无法申请采矿权时,依法申请在一定期限内保留探矿权的权利。
24年新矿法的全面修订,亮点颇多,尤其是实行探采 “直通车” 制度、分离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等,对解决行业难点,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此基础上,旧矿法探矿权保留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例如保留期限短、次数有限,对市场变化适应性弱等,还与新矿法探采直通车制度冲突,可能阻碍资源开发配置,已难以适应矿业发展需求 。正因为此,新《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导致探矿权暂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探矿权人可以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为其办理。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期限中止计算。”这一规定从目的、适用情形、办理程序以及期限计算等多个维度,对原有的探矿权保留体系进行了重构。
从目的来看,新矿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在这一背景下,探矿权保留制度的重构是为了应对在实现矿产资源勘查成果转化为开采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影响矿业权顺利转换的情况,平衡公共利益、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形与探矿权人权益之间的关系,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而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适用情形上,旧矿法主要适用于探矿权人已探明可供开采矿体但未能及时办理探转采手续的情况。而新矿法则明确列举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可抗力”“其他特殊情形” 三种情况。“公共利益的需要” 体现了国家对整体利益的考量,比如在探矿权区域内规划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国防项目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导致探矿权无法及时转为采矿权;“不可抗力” 则涵盖了诸如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自然事件,这些事件可能破坏勘查设施、阻碍勘查进程,使得探矿权暂时无法按计划转为采矿权;而 “其他特殊情形” 则为一些难以穷尽列举的情况预留了空间,如因国家产业政策重大调整、区域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变更等因素导致探矿权无法及时转换。
在办理程序上,旧矿法由原登记机关审批,程序繁琐且缺乏时限规定。而新矿法规定探矿权人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办理,这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了因办理程序不明确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保障了探矿权人在符合条件时能够顺利申请保留探矿权。
在期限计算上,旧法最长六年固定期限,届满自动注销。而新法则规定“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期限中止计算” ,解决了探矿权人在探矿权保留期间对探矿权期限届满的担忧,为探矿权人提供了更充足的时间和稳定的权利保障,有利于维护矿业权市场的秩序,鼓励探矿权人持续投入勘查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勘查行业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新矿法中的探矿权保留制度与探矿采矿 “直通车” 制度紧密衔接。当探矿权人成功探明储量时,如果出现了新矿法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立即转采,探矿权保留制度便发挥作用。探矿权人可申请保留探矿权,在保留期间,虽然无法推进转采,但探矿权期限中止计算,待阻碍因素消除后,仍能依据 “直通车” 制度的规定,继续完成从探矿权到采矿权的转换,保障了探矿权人依法享有的取得采矿权这一权利内容的延续性。探矿权保留制度与 “直通车” 等新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了完整的矿业权流转体系,确保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连贯性,有利于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的稳定供应,维护国家资源安全。
新矿法通过重构探矿权保留制度,填补了原法律体系中的空白,完善了矿业权流转的法律规则,使探矿权保留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强化了矿业权人的权益保护,为我国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国家资源安全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矿业动态
一、2025中国探矿者年会在新疆召开
6月12—14日,2025中国探矿者年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年会以“锚定战略资源,实现增储上产”为主题,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各地勘单位等500多家单位1500余人参加会议。
年会内容主要包括:开幕式、院士报告、新疆矿业权推介、主旨论坛、找矿经验和成果交流、矿产勘查理论技术方法与装备、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在年会举办期间,同步举行了新疆矿业权推介会,会议现场还发布了拟出让探矿权公告。
(来源:中国矿业报)
二、内蒙古一银矿增储上万吨,相当于新增10个大型银矿床!
近日,据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公告,内蒙古布敦乌拉银矿的白银资源储量实现大幅提升,银金属量由2017年评审备案的859.8吨跃升至11114吨,银平均品位158 g/t,相当于新增10个大型银矿床。这一重大突破使布敦乌拉银矿所在矿区——白音查干全矿区累计探获银金属量突破2万吨大关,成为我国重要的贵金属资源战略基地。
本次在银矿找矿上的重大突破,不仅使我国白银资源的保障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也为我国新增一处世界级中硫型富银矿。
(来源:矿业界)
三、山东集中推介14个探矿权
6月5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济南市举办2025年探矿权出让推介会,集中推介烟台市牟平区西王从南地区金矿普查等14个探矿权。拟综合采用挂牌、招标方式出让的14个探矿权,包括金矿8个、铁矿4个、钛铁矿1个、铜矿1个,位于淄博、枣庄、烟台、临沂等市。首批挂牌出让的4个探矿权中,烟台市牟平区西王从南地区金矿普查初步探获资源量已达中型矿床规模,找矿潜力大;另外3个探矿权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勘查工作,具有一定的找矿前景。
目前,出让公告已在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出让将综合考虑报价、勘查实施方案、投标人能力和业绩等方面,择优确定中标人。
(来源:自然资源部)
四、中国地质科学院发现一种新矿物——贵祥镍铋矿
近日,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深部矿产资源探测与评价创新团队”联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单位科研人员发现、命名并申报的新矿物“贵祥镍铋矿”,正式获得国际矿物学协会-新矿物命名及分类委员会批准通过。
该新矿物的国际矿物学会编号为IMA 2025-019,英文名为Guixiangite,中文名以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孟贵祥的名字命名,定为贵祥镍铋矿,以纪念他在镍矿找矿突破行动及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应用领域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贵祥镍铋矿发现于桂东大瑶山金秀镍钴矿床,属辉砷钴矿族,它与镍钴矿化关系密切,其发现对于揭示镍钴元素富集机制具有重要指示作用。
(来源:中国地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