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谈矿
在经济的广袤版图中,矿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其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流转至关重要。众所周知,矿业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权利范围包括“使用”和“收益”两个维度。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赋予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排他性权利,更在于具备依法在市场中流转的属性 —— 这种流转既是用益物权“使用与收益”权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盘活矿业资产价值的关键路径。
实践中,直接转让矿业权和通过股权转让矿业权是矿业权流转的两种常见方式,无论是直接转让矿业权还是通过股权转让矿业权,在看似简单的交易背后,都会牵涉到一系列复杂的涉税事项。不同的矿业权流转方式在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缴纳上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规定和要求,这不仅关系到交易双方的成本与收益,更与国家税收政策紧密相连。因此,深入剖析这两种转让方式下的涉税事项,对于保障矿业权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国家税收稳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直接转让矿业权情形下所涉主要税负
(一)增值税
由于直接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根据《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基于销售额确定,即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税率适用标准: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卖出价 - 买入价)×税率
实务中,部分老矿业权系营改增前通过行政划拨取得,或存在历史成本凭证缺失的情形,可能导致买入价无法准确核算。此时税务机关通常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参考同类矿业权的市场价格、当地矿业权出让基准价等因素核定应纳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矿业权人通过转让矿业权所获取的收入,在税务层面,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所定义的企业转让财产收入。这意味着,该项收入需被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范畴。
计税依据:以转让净收益(总收入扣除资产净值)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适用标准:一般企业的适用税率为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除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按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并且要按月或者按季度进行预缴,年度终了后还需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印花税
《印花税法》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税凭证,即《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那么在矿业权转让的过程中,只要签订合同或存在产权转移书据,就应当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计税依据:矿业权转让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记载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税率标准:合同或书据所载金额的0.5‰。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交易金额×0.5‰
虽然印花税的税额相对其他税种可能较小,但它却如同交易契约上的一个税痕,见证着每一笔矿业权转让交易的发生,确保交易合同在法律和税务层面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四)附加税费:增值税的“附属税”
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直接转让矿业权还需考虑一系列附加税费,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附加税费的计算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它们与增值税紧密相连,犹如增值税的 “附属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分别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区域)。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计征。
这些附加税费虽然是基于增值税而产生,但它们的总和也不容忽视,进一步增加了矿业权直接转让的税务成本,影响着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
二、股权转让矿业权情形下所涉主要税负
(一)增值税
在通过股权转让矿权的交易里,增值税的缴纳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精准区分转让主体与股权性质。
1、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转让属于“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即转让的股权系上市公司股票,便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范畴。
销售额计算:销售额 = 卖出价 - 买入价。转让金融商品出现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年末负差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1%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卖出价 - 买入价)× 税率
2、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范围,则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3、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以上这种区分对待的税收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市场主体和股权性质的特点,既保证了税收的合理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所得税
所得税在股权转让矿权的涉税事项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且因转让主体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待遇。
1、转让主体为企业
同“直接转让矿业权情形下”企业所得税。
2、转让主体为个人
计税依据: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涵盖在股权交易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等)。
税率:20%。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股权转让所得 × 20%在经济的广袤版图中,矿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其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流转至关重要。众所周知,矿业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权利范围包括“使用”和“收益”两个维度。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赋予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排他性权利,更在于具备依法在市场中流转的属性 —— 这种流转既是用益物权“使用与收益”权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盘活矿业资产价值的关键路径。
可见,股权收购矿业权的税负较低且税务程序相对简单。对于矿业企业来说,准确把握税务政策,对于保障矿业权转让的顺利进行、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国家税收稳定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税负成本,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还能有效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未来,随着矿业市场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矿业权转让活动将日益频繁。在这个过程中,矿业企业应不断加强对税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矿业权转让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监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在矿业权转让的经济浪潮中,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双赢,推动矿业行业迈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矿业动态
1、招金矿业携手蚂蚁数科,探索区块链及人工智能核心技术
11月3日,招金矿业(1818.HK)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与 SigmaLayer Company Limited 订立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基于区块链及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应用,在多个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包括构建及探索海外黄金资产数字化与通证化、以AI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供应链与风险控制系统等。
来源:新浪网
2、矿产资源行业可信数据创新联盟正式成立
11月6日,矿产资源行业可信数据创新联盟在第三届矿产资源供应链可持续生态开发者大会上正式成立,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联物流信息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作为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共同签约。
联盟由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发起,秉承共建、共享、共治、共赢价值理念,充分发挥联盟单位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引领作用,共建矿产资源行业可信数据生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矿产资源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来源:中国矿业网
3、甘肃省三级联动探获7亿吨冶镁白云岩矿
近日,平凉市崆峒区成功探获一处大型冶镁白云岩矿床,资源总量达7亿吨,标志着该区域在矿产勘查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据悉,该矿床位于崆峒区转马台一带。2000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崆峒区冶镁白云岩勘查开发工作,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开展了崆峒区转马台冶镁白云岩矿普查、详查工作,由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分阶段完成。勘查结果显示,矿体赋存于中元古界蓟县系王全口组浅海相碳酸盐岩地层中,共圈定5条呈层状产出的冶镁白云岩矿体,MgO平均品位20.67%,为优质的冶镁白云岩矿。同时,该矿具有规模巨大、埋藏较浅、倾角平缓、厚度稳定等特点,便于露天开采的优势。勘查项目通过地质填图、钻探工程、系统取样测试及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研究等手段,基本查明了矿体特征、矿石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经估算,露采境界内累计查明冶镁用白云岩矿石量超7亿吨,另有可综合利用的建筑用白云岩3亿余吨。该白云岩矿除作为冶炼金属镁的重要原料外,还可用于耐火材料、冶金熔剂、玻璃和陶瓷等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潜力巨大。
来源:中国矿业网
4、“矿茅”紫金矿业前三季净利润逾378亿元:黄金已成增长重要引擎
10月17日晚间,国内“矿茅”紫金矿业(601899.SH/2899.HK)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营收为2542.00亿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1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64亿元,同比增加55.45%。
紫金矿业在报告中称,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增幅均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强化生产组织与运营管理,矿产金、铜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0%、5%;同时依托投资并购整合能力,通过技改扩产和运营优化,快速释放产能,并精准把握金属价格上行窗口,尽产尽销,充分享受价格上涨红利。
来源:澎湃新闻